徐州复兴眼科医院究竟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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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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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详情 |
医疗纠纷看法 |
医疗纠纷常见复杂,产生源于医患信息不对称、技术局限和沟通不畅等。患者对医疗结果期望高,与实际不符时易引发纠纷。 |
医疗纠纷建议 |
1. 加强医患沟通,医生耐心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风险,减少误解。2. 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加大对医疗设备投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发生概率。3. 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解,确保纠纷处理公平、公正、合理。 |
医疗纠纷定义 |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定义为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
1. 双方自愿协商。2. 申请人民调解: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3. 申请行政调解。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主要是仲裁,双方签订仲裁协议后申请立案,仲裁员组织司法鉴定,根据鉴定意见进行责任划分)。 |
医疗纠纷鉴定申请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1 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闹”后果 |
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私下协商问题 |
1. 因沟通不畅导致纠纷升级。2. 签署沟通协议内容不完整不合法导致协议无效。 |
案例名称 |
案例要旨 |
案号 |
审理法院 |
发布日期 |
徐甲、徐乙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由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复杂性之特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参与度大小等,应以有医疗专业资质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为主要判断依据。导致患者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是多因一果,故医院应对其过错诊疗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与其原因力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
(2022)豫民申 2385 号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 - 09 - 11 |
国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导致患者受伤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致其骨折,医院未及时诊出骨折,导致患者骨折部位错位加重,构成“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在确认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后,应划分责任范围后确定赔偿责任。 |
(2021)甘民再 40 号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 - 07 - 01 |
李某与某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对于多因一果导致损害的情形,应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原因力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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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途径 |
方式 |
优点 |
缺点 |
推荐情形 |
医疗机构内协商 |
在医疗机构内,各说各的理,相互倾听,相互理解。 |
就地解决,简捷快速。 |
信息不对称,容易被误导;赔偿款不能超过一定数额(一般不超过 1 万 - 3 万)。 |
无严重的伤残损害,或对生活影响不大的。 |
申请人民调解 |
双方都同意由医调委调解时,调解员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医疗鉴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责任划分。 |
一定程度上避免信息不对称,省时省力。 |
缺乏严格的质证程序,可能将不真实的材料作评定依据。 |
患方信赖医调委,且对病历资料真实性无异议的。 |
申请行政调解 |
患方投诉至卫健委后,信访办导入医疗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根据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进行相应行政处理,作出赔偿认定。 |
借助行政调查权,可能查清更多医疗事实;可能使相应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
基于部门利益,可能倾向于保护医方,淡化严重的医疗事故。 |
更在乎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的。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患方起诉立案,法官组织司法鉴定,根据鉴定意见进行责任划分。 |
有质证程序,对鉴定检材真实性有要求,可以推定过错。 |
诉讼相关费用高昂,时间漫长。 |
坚持要求全面赔偿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仲裁) |
双方签订仲裁协议后申请立案,仲裁员组织司法鉴定,根据鉴定意见进行责任划分。 |
有质证程序,对鉴定检材真实性有要求,可以推定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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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主体 |
事件详情 |
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 |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多起医生起诉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该平台冒用医生名义在线提供健康咨询,侵害了原告名誉权、姓名权,判决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位北京某三甲医院知名医生称该平台有大量以自己名义提供的健康类回答,含超出正常寻医问诊答复范围内容及涉及淫秽色情的“擦边球”问答,会降低自己社会评价,影响患者对医生的信任。被告辩称平台为免费提供网络服务,发布信息系从网络获取,属合理使用,无侵权主观故意,未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损害原告名誉,未对原告信息歪曲或贬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 |
收到一位老人送来的印有“牢记初心使命解民忧,持中守正明镜断疑案”的锦旗。老人亲属 2021 年因病分别到个旧市某医院、蒙自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将两家医院诉至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分析案情,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医疗鉴定,但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检,鉴定困难重重。因双方对鉴定意见争议较大,法官在开庭后又认真查阅相关书籍,咨询相关医学专家,综合各项证据材料,依法判决二被告医院赔偿当事人部分赔偿款。原被告双方均认可该判决,法庭也积极督促二被告履行,二被告医院表示将于近日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赔偿义务。 |
深圳西柚眼科门诊部 |
王女士 2022 年花费 28000 元在该门诊部做近视晶体手术,目前双眼瞳孔散大不能调节而严重畏光,双眼房角狭窄甚至关闭,可能导致青光眼等问题。王女士指出院方存在“两只眼进行手术间隔时间短”、“术前被告知手术安全且可逆”、“相关门诊缺乏手术资质”等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已就“王女士投诉该医院涉嫌虚假宣传的相关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王女士也向宝安、福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爱尔眼科各医院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相关部门也都受理并进行立案调查。门诊部负责人表示,医方一直高度重视并全力以赴帮助患者救治眼睛,患者的情况经专家组分析后考虑为个体差异所导致的术后并发症可能性大,但王女士拒绝进行基因检测以明确发生并发症的确切原因。若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定医方有责任,医方将依法配合承担相应责任。 |
肖存利 |
提到“敲门行动”,表示病人从家里走出来很难,会通过各种方式一遍一遍地去唤醒病人接受治疗,目的是让精神障碍患者在康复中重拾笑容。 |
杨某某与 x 县妇幼保健院医疗纠纷 |
原告杨某某 2018 年 6 月 8 日到被告 x 县妇幼保健院处检查,钼靶及超声诊断为双侧乳腺轻度增生 BI - RADS2 类,建议常规复查。2018 年 7 月 9 日,到 x 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为右侧乳腺内实性结节,BI - RADS4b 级,后实行前哨淋巴结活检术 + 右乳切除术,出院诊断为右乳癌(T1N0M0)。原告认为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双方就原告的损失赔偿存在分歧。医方观点:1. 原告患乳腺癌及进行手术治疗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根据 x 司法鉴定所 x 号鉴定结论,我院诊疗行为与患者因乳腺癌行手术等治疗的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是自身疾病导致,部分医疗费用尚未发生,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2. 我院治疗行为未对原告的治疗产生任何影响,原告 28 天后到 x 医学院检查并手术,根据 x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患者所患乳腺癌为自身疾病,超声及钼靶检查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
术语解释:

1. BI - RADS 分类:是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的缩写,是用来对乳腺病变进行分类的标准,不同级别代表不同的恶性风险程度,如 2 类通常表示良性病变,4b 级有一定恶性可能。
2. 前哨淋巴结活检术:是一种检查乳腺癌是否转移到淋巴结的手术,通过检测前哨淋巴结(肿瘤细胞可能首先转移到的淋巴结)来判断是否有淋巴结转移。
3. 过度检查:指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而对患者采取了超出必要范围的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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